一、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二、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一)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
(二)门诊各科应当填写好患者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三)医技科室应当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四)做好年度资料收集和汇编分析,发挥统计咨询的作用。
三、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当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四、数据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切忌弄虚作假、不得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统计数据结果。
五、医院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医院应当逐步做到通过医院HIS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八、按照《统计法》对院内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