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防止药品混淆使用事件的发生,确保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易混淆药品的定义与分类
(一)易混淆药品的定义:是指名称、外观与其他药品近似或相同,易与其他 不同成分药品、同一成分不同厂家药品或同一成分不同规格药品发生混淆的药品。
(二)易混淆药品的分类:
1.看似药品:外包装或药品容器的外观与其他药品相似的药品。
2.听似药品:药品通用名或商品名与其他药品相似的药品,包含相同成分不同剂型的药品。
3.多规格药品:药品成分相同,但规格不同或生产厂家不同的药品。
第二条 易混淆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负责全院易混淆药品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药学部设置质控小组,定期对药库、药房及临床科室进行巡查,确保易混淆药品摆放合理,标签明确。
(三)药库、药房质控人员及临床科室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对本部门的易混淆药品进行清点。
第三条 易混淆药品的摆放要求
(一)对于包装看似的药品需分开放置,并设置“看似”警示标签。
(二)对于品名听似的药品需分开放置,并设置“听似”警示标签。
(三)对于成分、厂家相同但规格不同的药品需分开放置,并设置“多规”警示标签。
第四条 易混淆药品调剂
调剂易混淆药品时,药师应严格遵守“四查十对”原则,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厂家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
第五条 易混淆药品的使用
护士在给患者使用易混淆药品时,亦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厂家等信息确认无误方可给患者使用。
第六条 易混淆药品目录
根据日常工作中容易错的药品,归纳和制定本院在用的易混淆药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第七条 易混淆药品标识
设计全院统一标识。将易混淆药品分别按照全国统一标识加以设计,以“看似”“听似”和“多规”等醒目标识(见附件)标注在药品摆放的位置,以提醒药师调配时特别注意。
第八条 对已发生的易混淆药品差错进行记录和归纳总结,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组织安排科室人员统一学习,制定有效改进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附件:全院统一使用的易混淆药品标识
“听似”标识 “看似”标识 “多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