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院应受理有关人员要求对病历内容复印的申请。
二、病案复印时间
(一)申请时间:正常情况下病人出院7个工作日后方可到病案管理科申请复印归档病历。运行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把病历带到病案管理科。不能直接交给病人让病人拿到病案管理科复印。
(二)复印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40-19:30。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三、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司法机关的,应当提供司法机关出具公函和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病案的内容有:
1.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 、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对主观病历如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不予复印,但可封存。
2.当出现医疗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复印全部病案资料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有医务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封存的病案。
3.复印后复制的客观病案资料,病案科工作人员应对加盖公章。病案边缘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骑缝章,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完整。
4.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A4纸,每张5角,统一到门诊收费处交费,凭交费单据到病案科领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