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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和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2025年03月23日 02:22   来源:    点击数:

停电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迅速有序的组织和恢复供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原则

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一)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电工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全院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二)应急抢修队

组 长:后勤主任

成 员:维修电工

职 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四、应急程序

(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医院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全院发出通知。(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部门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向各科室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的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0分钟保证备用第二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

(6)当外网电源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全院全覆盖供电。

(7)做好备用发电运行记录及恢复市电供电后的记录。

2.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部门,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5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来后送高低压电。

(4)如停电时间较长(5分钟以上),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全院的供电。

(5)做好自备发电的运行记录。

(6)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低压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五、保障措施

(一)电工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二)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三)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四)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停水应急预案

一、发生停水时,及时做好停水应急工作,及时关闭科室内所有开水器电源,避免因停水而导致开水器烧坏。

二、立即电话告知当班水电组值班人员,了解停水原因。

三、储好适量洗手用水。

四、当恢复正常用水后,需检查科室内的龙头,防止因停水时空开而造成的水溢和浪费。

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我院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网络运行与网络信息方面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医院网络安全和正常秩序的紧急事件。

一、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工作原则

1.防范为主,加强监控

宣传普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从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以人为本,协同作战

把保障公共利益、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由院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具体实施,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医院、医护人员年及患者遭受损失。

3.明确责任,条块结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医院各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4.加强储备,常备不懈

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二)工作要求

控制事态,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医院正常的秩序。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工作延误、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网络信息安全责任

加强和完善医院网络安全管理,采取统一管理和各单位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签署安全责任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加强信息的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各部门负责人为我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强信息审查工作

所有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外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做好物理隔离。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医院内部机密的文件。各级各类服务器提供信息服务,必须事先登记、审批,建立使用规范,落实责任人,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加强网络设备日志分析,及时收集信息,排查不安定因素。所有服务器、主干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参数和服务器的相关设置等。对于非法网站要做到:发现一个,禁止一个,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杜绝其蔓延。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3.对网络实施24小时监控,必要时实行远程控制

网络管理员应经常对网络的硬件设备进行状态检查,信息管理员应对网络上的信息内容进行巡查。对各科人员上网实行实时监控,若发现有异常行为应立即关闭该用户的网络连接,及时记录在案,并对其发出警告和进行批评教育,如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所有服务器的相关责任人要做到定期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了解服务器的工作状态,对异常现象和事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信息科作为网络的管理部门,要有严格的网络及系统的运行情况监控。网络与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允许有任何触犯国家网络管理条例的网络信息,对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发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6)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医院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5.及时整顿加强防范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信息科的例行检查,并接受其技术指导。针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完善信息安全机制,防范信息安全事件再度发生。逐步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6.在重要、敏感时期,加大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力度

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安全上网的引导工作,净化网上环境,及时收集信息,排查不安定因素;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领导、电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7.做好防护措施

做好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雷、防鼠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二、应急处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尹颜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随时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情况,随时汇总、分析、上报情况,确保医院网络的安全。

(二)职责

负责制定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目标;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会议;负责全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实施和全院网络与信息系统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及决策工作;研究决定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全院网络与信息内容发布安全审核、监察和管理工作。

信息科: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全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网络的维护工作,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承办医院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键岗位: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对进行系统操作的其他人员予以安全监督。

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运行;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监控网络关键设备、网络端口、网络物理线路,防范黑客入侵,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对操作网络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向应急管理机构和领导机构报告重大的网络安全事件等。

三、应急事件分类及处置方法

(一)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I级(特别重大)

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院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医院的控制能力,对医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Ⅱ级(重大)

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院性瘫痪,对医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单位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III级(较大)

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瘫痪,对医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单位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

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序的损害,对医院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权益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危害医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的突发事件。

(二)处置方法

1.网络出口和核心交换机遭受损坏的,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修复或启动备用设备和出口,同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光缆系统受到损坏的,立即组织人员修复,并视影响范围大小决定通报范围。

3.网络服务器遭入侵的,立即停止该服务器对外发布信息,查找、弥补安全漏洞后,恢复正常的信息并定位攻击来源。

4.由于病毒或网络攻击造成网络瘫痪的,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公司保持联系,针对具体情况拿出修复方案,恢复正常运行。

5.医院主要信息系统受到损害的,立即把有关服务器脱离网络,并查找损害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恢复办法。

6.对发现发布、传播影响政治稳定的有害信息的,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并开通网络监控电话,发现医院范围内出现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的有害信息时,立即予以处置:保存信息证据,删除或隐藏相关信息,以最快速度缩小影响面,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关闭上述有关网络,以待作进一步处理。

7.对利用医院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泄漏国家秘密问题的,一旦发现,立即保存信息证据,删除或隐藏相关信息,消除影响,并对相关科室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网络信息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对利用医院网络从事非法网上聚集或其他非法活动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上述情况一经出现,立即关闭相应网络,通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果断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坚决予以制止。

9.对利用医院网络电子邮件系统和其他途径发送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法轮功邪教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种谣言的,及时掌握情况,并立即通过删除、隐藏、整理等办法处理信息;通过降低用户等级、封杀用户账号、批评教育网络用户、隐藏相关版面乃至按照有关纪律处理相关用户等,及时消除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信息。

四、预案启动和中止

(一)预案启动

发生III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中止

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后,情况得到恢复或得到有效控制,经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结束应急状态,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修订说明

因组织机构人员变动,需要增加新任人员、删除已不在机构组人员。

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对系统故障的判断

当信息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信息科汇报,信息科中心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并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处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价表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病人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

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信息科主任上报院领导,由医务处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工程人员上报信息科主任,由信息科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工程人员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

二、系统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工作人员一旦确定为系统故障,首先是立刻打电话联系信息科。信息科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现系统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登记、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处、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具体协调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科或信息科通知,相关科室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财务科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记录患者就诊卡号,仍需正常分配票据号和。

3.系统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就诊卡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如有从收款处返回须重新输入患者信息应优先录入,以配合收款处进行机器收款。

5.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挂号记录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系统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就诊协调

1.门诊部负责人与信息科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门诊医生收到手工挂号票后进行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并开始就诊,手写门诊病历和检验、检查、药品处方。

(四)门诊收费工作协调

1.由经管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作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人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信息科反映情况。

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负责人应组织收费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五)住院登记协调

1.当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登记入院信息。

2.住院登记员应建立手工登记住院号使用登记本对住院号使用情况作详细登记。

3.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登记负责人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信息科反映情况。

4.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负责人应组织入院登记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六)住院病区协调

1.由经管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系统运行中断超过6个小时,应通知病区转入手工开具医技检查,进行手工写入病历,手写手术申请单跟手术室协调手术排台。

3.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负责人应组织病区医护人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七)住院药房协调

1.当系统运行中断超过6个小时,应通住院药房转入手工登记病区领药记录和药费进行发药。

2.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负责人应组织住院药房转入到机器确认发药工作。

(八)医技检查、手术协调

1.由经管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系统运行中断超过6个小时,应通知医技科室转入手工登记医技检查、检验项目,记录患者费用上报主管医生,医技医师手工写报告单让患者带回相关科室上交主管医生。手术室收到医生手写申请单后登记手术编号,进行术前准备工作,并详细记录手术记录和手术费用。

3.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负责人应组织病区录入系统的一级项目费用进行点账。

(九)医保结算协调

1.由经管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系统运行中断超过一天时,应通知哟报班转入手工报销患者费用,并开具手工结算发票。

3.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负责人应组织结算员进行医保结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由于本院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环境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有效快速地应对环境污染,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提供科学的应急机制和措施。

1.1编制目的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以下简称“本院”)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避免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危害及损失,保证本院、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本院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科学、有效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时间危害的蔓延,减轻伴随的环境影响,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件,指导迅速有效地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向前延伸预警及预防,向后延伸应急监测及事故恢复等,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呈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06.05)

(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12.29)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7号通知,2011.05.01)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01.01)

(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9)《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GB5004-1985)以及(GBZ230-2010)

(2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2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10.17)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第69号,2007.11.01);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第六次会议,2018.09.21);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10.05.01)。

(25)关于加强师(市)及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兵环发〔2017〕86号)

1.2.2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6)《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

(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12.29)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兵办发〔2007〕125号)

(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发〔2016〕13号)

2014年4月编写《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5年10月编写《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1月编写《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卫生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鲜蘑菇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编制《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事件分类及事件分级

1.3.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安全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超出本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则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其他应急预案衔接,当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作为辅助执行。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

(1)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医疗废弃物流失事故,废水超标排放;

(2)本院区内发生火灾事故及其引发的次生污染事故;

本院设放射科室。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1.3.2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起源,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突发水体污染事件、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等三类。

1.3.3事件分级

依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重金属、微量元素污染或污水产生、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漏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三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的;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四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除以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实际情况、突发事件严重和紧急程度,针对本院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的差别,将本院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三级:一级(重大及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三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表1.3-1 本院突发环境事故等级划分

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具体事故类型

一级(重大及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污染超出本院区范围,难以控制,需请求外部支援,于15分钟内报告当地政府、环境生态局以及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1)发生医疗废水泄漏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2)本院发生重大火灾及火灾事故产生的次生/衍生环境事故;

(3)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二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需本院各部门统一调度处置,但能在控制内消除的污染及相应的污染事故。事后半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生态环境局以及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1)医疗废水等泄漏、局部发生较大泄漏需协调统一救援;

(2)发生局部的火灾事故,不会波及本院区域外建筑物,但需要协调统一救援,本院内可控制的;

(3)事故废水外排,本院内可控制的;

(4)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中毒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三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轻微污染事件,可在事故发生位置迅速消除影响的污染事故,事后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生态环境局以及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1)医疗废水等轻微泄漏,当班科室可以解决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

1.4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相关规定,应急预案体系应由总体应急预案(综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六大类构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求,结合企业事故类型单一、处置手段类似、员工人数有限等实际情况,本次编制环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综合),不单独制定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企业内部预案,当突发环境事件为“一级(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时,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进行救助,启动所在地的环境应急预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院突发环境事件综合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构成。此预案包括总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案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告、应急响应与措施、后置处理、应急培训与演练、奖惩、保障措施、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附图、附件组成。

本预案隶属于综合应急预案,同时与本院其他应急预案有同级响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部应急预案体系见图1.4-1。本预案与外部应急预案体系具体情况见图1.4-2。

图1.4-1 应急预案内部关系图

图1.4-2 应急预案外部关系图

本预案编制严格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进行,其编制程序见图1.4-3。

图1.4-3 编制程序图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预备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科学预防,高效处置。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大投入,重视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5)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为主。并实行人群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6)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7)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人员的快速应急能力,依靠群众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8)特别注重“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带来的生态破坏事故”。

2基本情况

2.1单位基本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2014年04月委托中国海洋大学编制了《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至2016年取得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文件(图环发〔2014〕3号)、(图环发〔2015〕53号)、(图环发〔2016〕10号)、(图环发〔2016〕32号),组织开展验收时间为2017年8月。2018年12月28日编制了《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2生产基本情况

本院工程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2-1。

表2.2-1 工程组成与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

一栋综合住院楼、机关和急救物资贮备库、消毒中心、食堂、妇产儿科楼、综合门诊楼、疾控中心楼、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市政供水管网接入本院

排水

本院污水处理工艺使用格栅+沉沙调节池+地埋式一天话设备+消毒段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图木舒克市污水处理厂

供电

由市政电网接入本院

供暖

由图木舒克市集中供暖

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市政污水管网

医疗废水

医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处理措施

设备噪声

主要通过减振、隔声等方式控制噪声排放。

交通噪声、生活噪声

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大声喧哗、利用绿化降噪

固废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

经桶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医疗废物

运行期生产的固废为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污泥

2.3“三废”排放及其治理措施

2.3.1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本院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工艺过程中排放的恶臭。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本院区内且为地埋式全密闭,废气产量很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表2.3-1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排放方式

处理设施及去向

污水处理站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

无组织

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

2.3.2废水

医疗废水: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医院医疗机构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预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生活污水: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本院内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图木舒克市污水处理厂。

据例行检测资料,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制表2中预处理标准。

本院污水处理站内建有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05m³,两座消防水池,一座位于医院一号楼东侧,容积为500m³,一座位于三号楼西侧地下室内,容积为300m³。

表2.3-2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及去向

生活污水

CODCr、BOD5、NH3-N、SS、粪大肠杆菌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医疗废水

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等

经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3.3固体废物

本院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医疗废物:运行期生产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在医疗废物间后,定期交由巴楚县胜利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每天负责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图木舒克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本运行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2.3-3 固体废物物排放情况

序号

名称

危险废物编号

产生工序

处理方式

1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经桶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

医疗废物

HW01,

感染性废物841-001-01

损伤性废物841-002-01

病理性废物841-003-01

化学性废物841-004-01

药物性废物841-005-01

由对人的诊断、检验、处置、疾病预防等医疗活动和研究过程中产生。

进行消毒后统一用密封性容器收集,于危废间分类暂存后委托巴楚县胜利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3

污水处理污泥

HW01,841-001-01

污水处理系统

进行消毒后统一用密封性容器收集,于危废间分类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3.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见风险评估报告,存在环境风险源的是:污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次氯酸钠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确定本院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确定本院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和过程详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后,上述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人员组成

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以及突发性事故,为保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内人群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并能做到在事故发生后得到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应急指挥紧急会议,并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工作,下设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的控制、救援请求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本院抢险救援组积极配合、协助。

本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组织机构图详见图4.2-1。

图4.2-1 组织机构图

4.3主要职责划分

4.3.1应急总指挥职责

(1)组织制定本应急预案,组织修订和批准发布预案;

(2)负责部门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应急处理、救援方案以及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4)确认响应级别,批准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

(5)当事故扩大时请求启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是否寻求消防、警察等相关政府单位协助,并进行指挥协调。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专门负责外部联络,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和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联络汇总,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4.3.2应急副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保持与现场总指挥的直接联系;

(3)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资源现场应急操作;

(4)及时将事故情况口头上报应急总指挥。

4.3.3抢险救援组

组长:蒋猛

组员:连鹏飞、靳守勤、李志强、卡哈尔、哈巴尔

职责:

(1)全面了解污染事故发生的情况,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请求支援。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制定现场抢救措施、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排除工作;

(2)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和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3)配合上级部门派来的救援人员,挖掘和抢救重要物资,抢修被破坏的设备、管道、电器、配电设施,保证重要部门用电供应和正常运行;

(4)负责事故应急情况的收集汇总和报告;

(5)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6)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7)制定防范措施,监督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8)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填写信息接收、处理、上报表,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4.3.4医疗救护组

组长:吴武

组员:王秋云、刘晓玲等

职责:

(1)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院治疗工作;

(2)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技术支援;

(3)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5)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与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的扩散范围;

(6)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的组织工作,保证抢救所需费用以及物资供应及车辆的调度使用,保证抢救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做好现场抢救人员的生活安排;

4.4应急能力评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无应急监测能力,当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委托其他有检测能力的检测单位进驻。与附近消防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与周边单位互助,建立消防应急救援联防机制。请求附近医院救援,建立医疗救援联动机制。本院将与周边单位建立消防应急救援联防机制,与更多的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充实应急保障力量。

本院应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按预案要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并根据应急演练和抢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补充,为应急救援提供资源保障。建立应急综合能力评估制度,每年对员工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和培训,确保员工满足岗位应急能力需求。

具体应急能力评估情况如表4.4-1所示。

表4.4-1 应急能力评估一览表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情况

评估结果

人力

紧急时可动员员工数量

可动员所有员工

合格

培训水平

应急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培训

合格

通报和通讯联络设备

通讯设备类型

电话、报警器

合格

个人防护设备

个人防护设备类型、数量,能否满足应急需求

个人防护设备主要有防护手套、防护服等,数量基本满足员工需求。

合格

应急物资现状

能否满足应急需求

定期抽查

合格

消防设备及供应

消防设备类型、数量、消防应急能力及供水量

本院有干粉灭火器、消防栓

合格

医疗保障设备与物资供应

本院医疗以及当地医疗机构的应急能力

本院自身具有基础医疗救助能力,当无法满足时,请求周边其他医院进行协助

合格

应急监测能力

监测体系是否完善

委托图木舒克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

合格

5.预防及预警机制

5.1预防

5.1.1环境风险源监控

(1)针对各装置的环境风险源情况,依据环境风险源的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分别在各危险源部位配备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电话)、消防水灭火系统等,同时针对现场人员救援的要求,本院配备有应急人员及相应的应急装备,使环境危险源的运行在动态监控之中;

(2)安排专人对本院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进行定期巡查,每天检查一次,最大程度上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

(3)技术人员对本院内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每天检查一次,确保设备以最佳状态运行;

(4)本院区内其他设备和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做好记录;

(5)做好重要岗位的交接班记录;

(6)本院内危险废物的转移实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并定期转运医疗废弃物,减少环境事故风险。

5.1.2主要监控的方式、方法和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源台账、档案;对“三废”排放实行定期监测;安全附件和仪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主要包括重点关键部位设置摄像头监控;全本院和各部门对环境风险源及“三废”治理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维护,根据需要实施专项检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做好点检记录;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5.2预警

5.2.1预警条件及预警分级

预警条件:

(1)医疗废弃物流失事故、废水泄漏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或引发水体污染、大气和土壤的环境污染事件;

(2)接到雷暴天气预警信息,可能发生雷暴,并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件;

(3)本院发生三级以上突发事件;

(4)接上级或相关单位提出预警要求。

预警分级:

根据本院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设立三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橙色预警、二级黄色和三级蓝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预警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调整和解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具体的预警分级见表5.2-1。

表5.2-1 本院预警分级

级别

评判标准

一级橙色预警

发生的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超出本院区控制范围,环境污染对周边单位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级黄色预警

发生的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超出科室范围,环境污染对本院其他科室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级蓝色预警

发生的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在该科室可控制范围内,环境污染对 邻近科室运营未造成的影响

属于本院控制和操作的是二级和三级,当升级为一级以上时,超出本院内部处理能力的突发环境事故,如发生特大火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污染物可能造成受纳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需要疏散、转移群众,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发生涉外环境级事件时,应立即停止运营,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按照事前的演练分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

5.2.2预警程序

本院预警程序具体如下:

(1)发现事故隐患时事故发现第一人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对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隐患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向当地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请求救援,通知本院有关应急专业部门;

(3)跟踪事发单位、事发地点应急处置动态。

(4)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应急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应急准备工作;

(5)跟踪事态发展,指令本院相关部门及抢险救援组做好应急准备;

(6)做好本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准备。

各职能部门接到应急指挥部通知之后,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2.3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监控支持系统:预警监控支持系统主要是指监控人员落实到位,各类检测、报警、仪表、监控摄像种类齐全,均保持处于良好状态。监控场所均安排人员并能坚守岗位。其巡检方式主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或不定时巡检,监控摄像系统能随时观察到各部位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预警。

预警方式支持系统:预警方式支持系统主要是口头、通讯传递工具。即:电话、警报器,以便使预警信息能快速、准确地传递。

预警管理支持系统:预警管理支持系统主要是本院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管理机制,保证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上报。

5.2.4预警报告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本院内突发环境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线路进行报警,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本院通讯系统向内部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信联络手段: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生态环境局报告。应急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5.3预警解除

当突发事件危险已经解除,经过评估确认,本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授权人)可适时下达预警解除指令。

6.信息报告与通告

6.1内部报告

6.1.1现场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后,应在发现之时1分钟之内采用电话或对讲机或当面汇报的方式,立即向事发部门负责人报告。

6.1.2事发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3~5分钟内,向应急指挥部通知的同时应立即:

(1)应急指挥部通知抢险救援组组长,组长通知组员赶赴现场,同时联系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请求救援。

(2)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事故初期处置、撤离人员和清点、临时警戒等应急措施。

(3)判断事故等级,三级及以上事故,根据事故类型和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政府相关部门报警。

6.1.3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5~10分钟内,应立即:

(1)向本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2)按应急指挥部指令立即进行生产应急调度和协调,指令相关部门进行紧急操作,控制事故波及范围,减轻事故影响程度。

(3)需要时,通知相邻单位迅速进行人员疏散和撤离。

6.1.4本院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人员作出判断和决策,需启动应急预案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启动令。

6.1.5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下达的应急启动令,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及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特别紧急情况下,以下人员可越级报警:

(1)事故现场当事人或目击者可越级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2)接到报告的部门负责人接警后,可越级向本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3)当发生火灾,现场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图6.1 事故应急内部报告程序

6.2外部报告

事故发生后,如经采取措施后事态仍继续发展扩大,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单位发出报警时,应急指挥部5~10分钟之内立即上报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同时通过电话或广播等方式向可能受到危害企业和居民发出预警,请求援助和协助疏散撤离,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通知内容包括事故概况、现状、可能波及范围及危害等,在本院区四周公路两侧设警戒线,严禁行人、车辆经过。

图6.2 事故应急外部报告程序

6.3信息上报

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本院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报送属地政府相关部门。

6.4信息通报

抢险救援组组长在15分钟内将本小组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在半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报纸、公示等形式向环境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主要通报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数量、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6.5事件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单位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人员撤离情况,现场气象及主要自然天气情况,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被报告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方式见表6.4-1。

表6.4-2 上报内容

序号

内容

序号

内容

1

突发事件的类别

6

已经采取的措施

2

发生的时间、地点

7

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3

人员伤亡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

8

对周边的影响情况

4

人员撤离情况

9

现场气象及主要自然天气情况

5

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

10

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6.6信息处置

6.6.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岗位必须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须立即报告本院应急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应急指挥部在一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6.6.2事故具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时,先电话报告事故概况,随后迅速提交事故文字材料。

6.6.3加强事故跟踪调度,及时续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要每天早、晚向市生态环境局续报1次,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要每天续报1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工作结束。

7.应急响应与措施

本报告报警响应流程如图7-1所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根据事情情况进行修正。

图7-1 应急响应流程图

7.1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

根据本院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影响范围、后果极其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7.1.1一级应急响应:

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实施一级应急响应。发生的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超出本院区控制范围,环境污染对周边单位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1)事发部门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进入工作岗位,部门负责人行使权力,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污染现场的先期控制,调动一切资源,动员一切力量,全力组织救援工作;

(2)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所有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在第一时间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政府及相关部门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急指挥权限交给当地政府统一指挥。

(3)应急指挥部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由总指挥负责指导事故现场的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一名指挥部成员负责对内及对外联络沟通。在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工作;

(4)应急组织、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7.1.2二级应急响应:

指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实施二级应急响应。发生的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超出科室范围,环境污染对本院其 他科室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1)事发部门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进入工作岗位,部门负责人行使权力,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污染现场的先期控制,根据需要做好人员和设备的准备工作;

(2)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所有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在第一时间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政府部门根据请求立即响应启动预案,同时联系公安、消防、周边企业等请求支援;

(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视污染发展趋势指派由指挥部成员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污染现场的治理工作,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若污染事态扩大无法控制时,抢险救援组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并建议启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7.1.3三级应急响应:

指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实施三级应急响应。发生的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在该科室可控制范围内,环境污染对邻近科室运营未造成的影响。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1)最早发现者在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立即启动部门级应急预案的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视污染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启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申请;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启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进入工作岗位,积极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调集一切人员、物资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2启动条件

7.2.1当事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内无法处理及控制的情况下。

7.2.2当事故危害到人的生命及大多数人的安全时。

7.2.3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

7.2.4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7.3响应程序

本院建立应对一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程序:接警与报告程序、应急机构启动程序、应急专家联系协调程序、应急处置程序及应急响应保障程序。程序如下:

7.3.1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当事人、有关人员或目击人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报警和采取相关措施。

(2)外来人员、事故现场当事人、有关人员或目击人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3)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果断正确处理,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的同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4)启动一级响应环境应急事件时,本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图木舒克市应急管理局、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图木舒克市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同时通知周边企业单位协助救援;

(5)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与上级联络畅通,保证信息报告和指令传达得畅通。

7.3.2应急启动程序

(1)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总指挥决定启动预案,并召集应急指挥部人员召开会议。

(3)研究事态发展趋势,组织应急物资,制定处置方案。

(4)根据情况,本院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派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7.3.3应急处置程序

本院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实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求,及时调动相关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启动后,应急救援人员及应急指挥部立即赶往现场。

(2)抢险救援组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和应急职责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3)抢险救援组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汇报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处置情况。

(4)抢险救援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力量、应急装备、应急物资配备及调动等申请,确定应急专家,请求协防单位、地方应急力量支援及政府联动等建议。

(5)应急指挥部调动本院应急力量、应急装备及物资至事发地点,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6)应急指挥部确定需要协助单位、地方出动应急力量。

(7)应急指挥部委托其他有应急监测能力的单位,进行应急现场有毒有害物质侦检和环境特征指标监测、泄漏物收集和环境洗消等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有效的有害物质浓度及环境污染技术数据。

(8)应急指挥部向抢险救援组下达指令,协调工程抢险设备及救援力量,准备相应资源到达事故现场后,参与应急处置。

(9)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保障资源,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

(10)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研究派驻事故现场的应急专家,协助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11)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及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12)本院应急指挥部指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做好人员救护、现场环境分析、警戒隔离、应急救援力量布置、应急装备及物资配备、应急通道及车辆通行、现场抢险、人员疏散安置、污染处理、事件后期处理等工作。

(13)抢险救援组定期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供应急事态发展情况,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定期组织汇报事故(事件)发生、处置、恢复等各阶段的应急信息。

(14)确认现场处置完毕后,抢险救援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由本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7.3.4应急响应保障程序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应按照应急职责分工,负责安排或提供应急资金、通信、交通、住宿、办公、人员疏散地点设置及后期等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1)应急救援专业组接收应急指挥部指令,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应急救援现场的警戒和治安保卫。

(2)应急救援专业组保证本院与当地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通信畅通。

(3)应急指挥部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急避险场所,组织涉险人员疏散应急避险场所。

(4)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现场办公场所的应急通道畅通,应急设施完好,对外来采访突发事件人员进行妥善安排。

(5)医疗救护专业组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并协调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6)应急指挥部负责有关人事劳资等群体性上访应急事件的政策解释,参与有关人事劳资群体性上访应急事件的处置,及时与保险本院建立应急沟通及理赔机制。

7.3.5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

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介入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协调,抢险救援组积极配合,其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单位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事件;

(7)及时向掌握应急行动的进度情况。

7.4扩大应急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重大建设安全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同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发出请求支援信息。支援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性质、事件、地点、发展态势,请求援助的人员、物资数量,达到的事件、地点、行进路线,联系方式、协同办法等。相关政府部门对此类事件是可以达到应急要求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附近的交通路线顺畅,在发出应急响应后30分钟内可以到达现场,控制事件的继续发展。

扩大应急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作出扩大应急。

(2)判断准确原则:从事故发展,事故经验,准备判断事态发展方向。

(3)最大危险原则:从事态发展最坏处着想做准备,充分准备应急救援保障。

一旦启动政府部门应急预案,本院应急组织由政府部门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由本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联络汇报事故处置情况,配合当地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7.5应急处置

7.5.1废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废气事故主要火灾爆炸事故及次生大气污染。

火灾爆炸事故及其次生大气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本院运营过程中,医疗废弃物为危险废弃物,如遇火源将会引起火灾事故及其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采取应急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运营并报警,马上关闭或通知紧急切断电源,立刻建立起应急救援队伍,向消防、警察报告,请求支援,如有受伤的人员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并立刻将本院的人员进行疏散,报告应急指挥部。

(2)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在事故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启动内部消防系统,并用消防灭火剂对火苗进行扑灭,补救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剂灭火。

(3)立即撤离火灾区附近的易燃物,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危废暂存间存放的医疗废弃物,应在火灾可能波及的情况下,提前进行转移,避免火灾使其受热分解或燃烧,产生二次污染;若火灾已波及医疗废弃物及乙醇,氧气,应立即疏散附近人员,应急抢险人员应佩戴防护面具、防护服进入,避免直接接触,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免造成二次火灾事故。

(4)火灾扑灭后,抢险救援组必须派人监护现场,防止复燃。

(5)事故得到控制后,保护好现场,本院抢险救援组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应急处理、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环境污染进行分析、调查和取证,直至解除警戒。

7.5.2废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本院发生废水事故主要为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及火灾事故情况下次生水环境污染。

(1)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迅速进行人员撤离疏散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穿防护服,防护鞋,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防止病菌感染,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小量泄漏:用大量水冲洗,用水稀释后导入本院污水处理站内事故应急池,进行处理。

大量泄漏:采取围堵措施,在事故发生位置四周用装满沙土的袋子围成围堰拦截废水,控制泄漏范围在本院区内,待事故结束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隔离区域内,非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入内。进入隔离区域内的救助人员,应佩戴穿防护服。

泄漏源检查

运行人员加强巡检,应尽早发现泄漏源。若大量泄漏及时检查本院区雨水阀,若没有关闭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废水流入雨水管道或其他工作区域(正常情况下雨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对泄漏源进行处理

A.污水处理设施渗漏处理方法:

关闭阀门后,及时对泄漏位置进行补漏措施,泄漏出的废水集中收集,待事故结束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B.阀门处泄漏

阀门处滴漏或渗漏时值班人员通知本院内领导,组织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后进行处理。首先停泵,关闭阀门后,对管线内废水进行放空。对于泄漏到地面上的废水用大量清水清洗并排入污水处理站。阀门损坏更换阀门。阀门连接处泄漏,若螺栓松动紧一下螺栓或更换橡胶垫。处理完后,按正常步骤开泵检测阀门处是否还泄漏,如果再次泄漏,按照上述方法继续处理,直至不泄漏为止。

C.管线泄漏

管线泄漏时值班人员通知本院内领导并及时停泵。穿戴好防护用品后,关闭阀门,对管线内的废水进行放空。对于泄漏到地面上的废水用大量清水清洗并排入污水处理站。联系机修人员,对管线进行维修。处理完后,按正常步骤开泵检测管线是否还泄漏,如果再次泄漏,按照上述方法继续处理,直至不泄漏为止。

(2)火灾事故情况下次生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时及时使用沙袋设置围堰,防止消防废水流出本院区,将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本院区之内,导入事故应急池,从传播途径控制污染物,减少火灾水污染物扩散范围。

在事故发生位置四周用装满沙土的袋子围成围堰拦截消防废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内事故应急池集中处理。

7.5.3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涉及污染土壤环境的事故主要为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情况下产生的消防废水,泄漏废水或废物扩散至附近土壤环境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事故情况下,针对不同事故类型,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对被污染的土壤划定一定范围进行围圈,并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人员值班,防止不相关人员进入,待应急结束后,再根据污染物特性,采取措施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等。

7.5.4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当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本院采取围堵措施,防止废水流出本院区,将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本院区内,从传播途径控制污染物,减少水污染物扩散范围。

7.5.5土壤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加强本院内危废间及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及监督,规范化操作运行,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7.5.6人员疏散

(1)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建立警戒区。

抢险救援组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立即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指导员工防护,组织员工撤离。

迅速组织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沿上风或侧风向紧急撤离,由抢险救援组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引导和护送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到达安全地点后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清点人员,并将人员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如在岗人员数量不足时,报告清楚缺少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前的工作安排、可能去的工作场所等,并按指示展开搜救工作。

(3)报告应急总指挥,紧急疏散周边居民。

发生重特大事件,可能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构成威胁时,由应急指挥部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按政府指令组织群众进行紧急疏散,迅速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件及气象情况接受应急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局的指挥。

(4)紧急疏散时注意:

①如事件涉及有毒、有腐蚀性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采用其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或用浸湿毛巾捂住口鼻、减少皮肤外露等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有相应的监护手段。

②向上风向、高地势转移,迅速撤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上风向无撤离通道时,也避免沿下风向撤离)。

③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④清查危险区域是否有无关人员滞留。

(5)事故隔离:

按设定的危险区边缘设置警示带﹔各警戒隔离区出入口设警戒哨、治安人员把守,限制人员车辆进入;对事故周边区域周边道路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疏导车辆,保证应急救援的通道要畅通。

7.5.7受伤人员救护

如若现场发现受伤人员,医疗救援组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转至安全的场地,利用本院现有的医疗能力对其救治,若无法依靠本院力量进行救治的,需转移至其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7.5.8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期间,由抢险救援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部门、岗位实行警戒,未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所有人员禁止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拍照、录像,除事故调查管理部门或人员外,需经总指挥批准。

(4)事故现场的设备、设施等物件证据不得随意移动和清除,抢险必须移动的需做好标记。

7.5.9现场清消

现场消洗人员由抢险救援组人员分配,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作为负责人。现场消洗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为冲洗后的废水,冲洗废水泵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洗消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稀释,用水稀释现场和环境中的污染物料;

★处理,对应急行动工作人员使用过的衣服、工具、设备进行处理。

★当应急人员从受污染区撤出时,他们的衣物或其他物品集中储藏,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物理的去除,除去一些颗粒性污染物;

★隔离,将现场和受污染环境全部隔离起来以免污染扩散,污染物质要待以后处理。

7.6应急终止

7.6.1应急终止条件

应急的终止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终止。

(1)事件现场地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制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的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负面影响趋于并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

(6)若为一级响应级别,由应急指挥部请示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终止。

7.6.2应急终止的程序:

(1)应急终止时机由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

(2)应急指挥部向抢险救援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环境检测人员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工作,直到污染影响彻底消除为止。

7.6.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通知本院相关部门、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关注区及人员时间危险解除。

(2)对现场中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化。

(3)应急指挥部配合有关部门查找时间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5)根据环境事件的类别,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

(6)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分别组织、指导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7)进行环境危害调查与评估,对周边大气环境进行检查,统计周边人员的健康状况。

(8)对于本院的环境事故而造成周边人员伤害的,统计伤害程度及范围,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9)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本院现有的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做出评价,指出其有效和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

(10)做出污染危害评估报告,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人员,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并上报当地政府。

7.7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力量,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本院指派技术人员配合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监测方案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实施。

现场应急监测委图木舒克环境监测站进行,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视监测,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及可能建设地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影响,评估现有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并将结果及时报指挥部。图木舒克市环境监测站具有水、土、声、气等检测能力,并负责当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年度专项污染源审核监测等工作。

7.7.1监测布点要求

根据发生污染物事件的地点、事故的种类及时安排监测点。对大气的监测以事件地点为中心,在下风向按一定间隔的扇形或圆形布点,并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高度采样,同时在事故点的上风向适当位置布设对照点;在可能受污染影响的居民住宅区或人群活动区等敏感点必须设置采样点,采样过程应注意风向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污染物质进入周围环境后,随着稀释、扩散和降解等作用,其浓度会逐渐降低。为掌握污染程度、范围及变化趋势,在事件发生后,要进行连续的跟踪监测,直至环境恢复正常或达标。

监测点位的选择对于准确判断污染物浓度分布、分布范围和程度极为重要,因此,点位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事故的类型(泄漏、火灾、爆炸等)、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

(2)事故发生地地点与人口分布情况。

(3)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尤其是风向、风速及其变化情况。

7.7.2应急监测方案

环境空气污染事故

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则选择因火灾、爆炸而外泄的污染物挥发气体、燃烧产物作为监测因子。

①监测项目

环境空气监测因子:一氧化碳、颗粒物。

②监测频次

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特征因子每小时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③监测点位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火灾爆炸事故的程度,在下风向选择1~3个监测点,并在50m、100m处分别设置监测点,上风向选择1个关心点作为参照点。

表7.7-1 大气环境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本院区上风向1#

一氧化碳、颗粒物

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特征因子每小时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本院区下风向2#

本院区下风向3#

本院区下风向4#

本院区下风向50m处5#

本院区下风向100m处6#

水环境污染事故监测

(1)废水

监测因子:根据事故范围选择适当的监测因子,以pH、化学需氧量、氨氮、SS、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总余氯等作为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和频次: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4次/天,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监测点布设:监测点为污水处理站入口。

表7.7-2 水环境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污水处理站入口

pH、化学需氧量、氨氮、SS、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总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结核杆菌

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1次/天,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2)地下水

监测因子:pH、耗氧量、SS。

监测时间和频次: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2~3次/天,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监测点布设:周边下游方向地下水

表7.7-3 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地下水

pH、耗氧量、SS

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2~3次/天,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监测

①土壤监测因子

土壤监测因子主要为:pH、有机质

②监测时间和频次

按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一次性采样分析,按照污染物监测结果确定监测频次。

③监测点布设

根据事故污染地决定监测点位。

表7.7-3 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根据事故污染地决定监测点位

pH、有机质

按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一次性采样分析,按照污染物监测结果确定监测频次。

7.7.3监测方法和标准

监测方法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实施。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如下表。

表7.7-4 现场监测方法和标准

类型

方法

标准

大气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地表水/事故水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02

土壤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表7.7-5 实验室监测方法和标准

类型

项目

方法

标准

大气

CO

非分散红外法

HJ965-2018

颗粒物

重量法

GB/T15432-1995

pH

便携式pH计法

GB6920-1986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HJ/T399-2007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SS

重量法

GB11901-1989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滤膜法

HJ1001-2018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HJ637-2018

总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

总余氯

N,N -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11898-1989

沙门氏菌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附录B

GB18466-2005

志贺氏菌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附录C

结核杆菌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附录E

土壤

ph

电位法

HJ 585-2010

有机质

重铬酸钾容量法

GB9834-88

7.7.4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人员,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对事故现场不熟悉、不能确认现场安全或不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未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采样和现场监测人员安全防护设备

采样和现场监测人员安全防护设备均由监测单位提供,主要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自救式呼吸器等各类防护用品等。

采样和现场监测安全事项

(1)应急监测、至少二人同行;

(2)进入事故现场进行采样监测,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

(3)进入易燃易爆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车辆需配有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使用防爆的现场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监测,或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现场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监测。

7.8信息发布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接受记者采访、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应用程序(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突发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伤亡情况、应对措施、救援进展、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和临时交通措施等。

7.8.1事中发布

应急信息的发布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并与政府、媒体、公众形成良好配合。

当本院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故时,应急指挥部立即以电话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事故处置过程中,本院发布与事故相关的信息内容,征求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后方可进行发布。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部负责。

7.8.2事后发布

重大突发环境事故在发生后15日内,本院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由应急指挥部制定事故发布方案,经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查后,根据事态进展,应急指挥部适时对外发布,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准确详实,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避免错误报道,造成不良影响。

8.后期处置

8.1环境恢复

善后处理工作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开展污染事故后处理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污染事故作出评估,制定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8.1.1废气处理

如突发环境事故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进入空气,则当事故得到控制时,该部分废气已经基本上被周围空气流稀释、扩散,从而可能污染周边农作物及植物。与相关专家进行调查分析,对于受影响的农作物及植物提出对应的补救措施,对于无法补救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8.1.2水污染处理

抢险过程中可能会用到水,并由此产生废水。本院利用沙袋设置挡坝围堵,进行收容,然后导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8.1.3土壤修复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并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时,此部分液体可能会渗入土壤中,收集此部分土壤,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8.1.4固废处理

突发环境事故处理结束后,会产生各种类型的固废(如废液、残渣、受污染的土壤等),此部分固废经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8.2建设秩序恢复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负责人负责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秩序恢复方案,各部门领导组织实施,集中人力物力资源进行建设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建设,降低事故损失。

8.3善后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做好受污染区域内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教育等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地收集、清理。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的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应急指挥部要将事故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和存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记录和突发环境事件后的交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发生后按照上文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对地表固废,火灾燃烧后固废集中清理运至填埋场处置,对运营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以及更换,确保可正常投入运营,对本次事故环境污染可采取生态补偿的方式,在区域内增加绿化面积。

8.4调查与评估

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中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采纳专家提出生态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应急处置阶段损害评估工作程序包括:启动评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现场调查与信息获取,损害确认,损害量化,判断是否启动中长期损害评估以及编写评估报告。

调查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1)本院各级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行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组织受影响部门尽快恢复生产;

(3)抢险救援组负责对应急过程中消耗、使用的应急物资、器材进行补充,使其重新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4)应急指挥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和责任人,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5)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5保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内所有员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工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

9.应急培训和演练

9.1培训

基本应急培训是指对参与应急行动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的最低程序的应急培训,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注重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培训以及危险物质事故应急的培训,因为火灾和危险品事故是常见的事故类型。

9.1.1培训内容

培训中加强与操作有关的训练,强调危险物质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人员公众环境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熟悉应急预案的程序、实施内容和方式。

(2)明确应急预案和程序中各自的职责及任务。

(3)熟知应急反应预案和实施过程控制情况。

(4)该区域主要污染源及其危害;

(5)该区域以前发生及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特点;

(6)环境污染事故现象的辨别及识别;

(7)环境污染事故报告的基本报告方法(电话:110、119、120);

(8)环境污染事故预防的基本措施(如疏散路线、日常巡视检查等);

(9)自救与互救、消毒的基本知识;

(10)在污染区行动及保护的基本方法;

(11)明白公告、警报、指挥信号等的含义;

9.1.2报警应急培训

报警应急培训主要包括:

(1)使应急人员了解并掌握如何利用身边的工具最快最有效地报警,比如使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网络或其它方式报警。

(2)使应急人员熟悉发布紧急情况通告的方法,如使用警笛、警钟、电话或广播等。

(3)当事故发生后,为及时疏散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急队员应掌握如何在现场发出警示标志。

(4)为避免事故中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培训足够的应急队员在事故现场安全、有序地疏散被困人员或周围人员。对人员疏散的培训主要在应急演习中进行,通过演习还可以测试应急人员的疏散能力。

9.1.3员工应急响应基本培训、本院法人及管理人员外部培训

员工实行二级环境教育,内容包括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本院法人和管理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外部培训。

(1)培训主要内容

掌握危险物质辨识和危险程序分级方法;掌握基本的危险和风险评价技术;学会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了解危险物质的基本术语以及特性;掌握危险物质泄漏的基本控制;掌握基本的危险物质清除程序;熟悉应急的内容。

(2)不同水平应急培训

针对不同突发环境事故,明确不同层次应急队员的培训要求。通过培训,使应急者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识别危险、评价事故危险性,采取正确措施,以降低事故对人员、财产、环境的危害等等。

(3)外部公众环境应急知识的宣传及培训

对外部宣传主要内容:确认危险发生后能识别危险的迹象;了解所涉及到潜在的危险的后果;了解自身的作用和责任:能确认必需的防护措施;如果需要疏散,则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熟悉事故现场安全区域的划分;了解基本的事故控制技术。

9.2演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定期举行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也可以通过演练锻炼工作人员的应对能力,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9.2.1演练准备

为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应急救援小组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消防设备设施的状况,本院必须安排进行事故演练。演练前本院应急指挥部要周密计划、周密准备,对演练需要的人、财、物要逐一落实到位,明确指挥人员、演练的项目、演练的规模、演练的事件、参加演练的车辆等,为搞好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

9.2.2演练分类及内容

演练分类

(1)组织指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和各专业队负责人分别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以组织指挥的形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任务的演练;

(2)单项演练:由各抢险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任务中的单项科目的演练;

(3)综合演练:由应急指挥部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全面演练。

演练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

②消防器材的使用;

③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

④消毒及洗消处理;

⑤急救及医疗;

⑥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员工的自我防护;

⑦标志设置警戒范围人员控制,本院区内交通控制及管理;

⑧事故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及人员清查;

⑨向上级报告事件情况;

⑩事故的善后工作。

9.2.3演练范围与频次

(1)组织指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牵头每年组织一次;

(2)单项演练由各应急救援小组牵头每年组织二次;

(3)综合演练由应急指挥部牵头每年组织一次。

9.2.4演练的组织及演练总结

演练的组织和实施由应急指挥部负责,演练前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演练知识,做好周密部署,为演练的成功打下基础,演习同时建立演习记录,并且在演习结束后对应急救援演习结果进行评价,并对演习进行总结。

本院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以提高预防能力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在应急实战演练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更新本应急预案。本院应急培训与演练均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主要责任人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潘惠忠。

10.奖惩

10.1表彰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部门及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事件应急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处分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告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不服从命令及指挥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物资的。

(6)有其他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的。

11.保障措施

11.1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处理和救援工作的资金由本院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或予以专项安排。

为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配备、更新救援设备,应急培训、演练,应急救援队伍补贴、保险,征用物资的补偿等。经费预算中,预留一部分经费给由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群众,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生态环境局的要求,本院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偿。该项由应急指挥部负责。

11.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物资保障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物资、药品等,这些物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来配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要配备齐全这些必需品。该项由应急指挥部负责。

11.2.1大型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完好。

11.2.2对防护器材配有一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各装置进行周期性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及时更换、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1.2.3对消防设施要根据设备检修规程,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对灭火器材,发现泄压、过期及时更换,始终保持有效。

11.2.4防护用品使用时注意检查。应急抢险人员在佩戴前首先认真检查,检查自救呼吸器有无破裂、老化;连接管是否完好无损;面具要选用大小合适使之严密、连接管要连接好避免漏气;在抢险过程中特别注意:如出现呼吸感觉有异味,说明滤毒罐已失效或有漏气现象,立即脱离现场。

11.3应急队伍保障

本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知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保证在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赶赴现场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详见本预案第4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人员构成有变动的,由其上级机构做出人员调整说明,并及时补足人员,对于新入组的成员,组长要尽职尽责,将本小组职责说明,并做好小组内应急演练和培训。该项由应急指挥部负责。

11.4通信与信息保障

本院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正常开机,各部门电话处于值班监听状态,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小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报警方式主要包括内部固定电话或手机报警。该项由应急指挥部负责。

11.5技术保障

本院设备设施按三同时设计、安装、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初期即立即报警,可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1.6治安保障

预案启动后由抢险救援组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现场人员疏散、救护工作,并控制好现场做好治安保障工作。用警示带设置警戒线,限制人员进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及危害波及区域;为事故发生后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一切方便、避免因措施不当而导致人为事故或继发性事故蔓延或扩大。该项由抢险救援组负责

11.7医疗保障

贯彻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配备必要的急救医药和器材,并制定医护人员的应急准备措施,以保证应急救援现场急救的需要。该项由抢险救援组负责。

11.8人员防护和工作生活保障

本院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灾员工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人员安全职业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安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紧急疏散地。保障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办公条件,以满足正常工作秩序。该项由应急指挥部负责

11.9制度保障

制度保障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11.9.1完善本院救援机制,加强资料信息管理。

11.9.2完善各科室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1.9.3完善本院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1.9.4完善应急器材检查维护制度。

12.预案评审、备案、发布、更新及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预案批准发布后,各部门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12.1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需依据环保部颁布的预案管理办法进行专家评审。另外应急预案评审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三年组织一次内部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12.2预案备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将最新版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据最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报送至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12.3预案发布

本应急预案发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3.1本应急预案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法定代表人签署发布;

12.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管理员负责对应急预案的统一管理;

12.3.3管理员负责预案的管理发放,发放建立发放记录,并及时对已发放预案进行更新,确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各部门获得最新版本的应急预案;

12.3.4发放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

12.4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评审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三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下列情况下,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12.4.1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位置);

12.4.2应急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

12.4.3应急装备、设施发生变化;

12.4.4应急演练评价中发生存在不符合项;

12.4.5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12.4.6工艺流程发生变化。

应急预案的修订由应急预案的修订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和原因,向本院领导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原因,经授权后组织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及时向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经审核、批准后备案存档。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和原因,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领导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原因,经授权后组织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及时向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预案修订建立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页码、内容、修改人)。经审核、批准后备案存档。